據臺媒報道,臺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檢方指涉嫌京華城弊案,涉違背職務受賄罪、圖利罪聲押禁見。臺北地方法院2日認為柯文哲犯罪嫌疑不重大,無保請回,檢方對此提出抗告。臺灣“高院”9月4日裁定,撤銷臺北地方法院“無保請回”處分,發回重裁。臺北地方法院將傳喚柯文哲重開羈押庭。
然而,就在臺北地檢署星期二補強證據向臺北地方法院提出抗告書,請求轉呈臺灣高院撤銷原裁定的同時,臺灣“高院”卻在星期三傍晚宣布撤銷原裁定,發回臺北地方法院。這表明,“高院”合議庭經過審閱卷證后,認為依同案被告彭振聲及朱亞虎供述、證人邵琇珮證述,佐以朱雅虎與應曉薇相關對話紀錄、扣案被告隨身物品記載內容,再參酌朱亞虎受雇于沈慶京的目的、沈慶京行賄應曉薇犯罪嫌疑重大、被告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狀,柯是否如其主張“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而對本案情節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必要。
臺北地檢署針對臺北地方法院裁定無保請回的決定,也向臺北檢方提出抗告,并請求臺灣高院撤銷原裁定。不過,在“高院”的努力下,最終撤銷了臺北地方法院的裁定,并發回臺北地方法院重新審議。
這一系列事件的發生,不僅讓公眾關注到了柯文哲的政治背景和涉入的案件,也讓人們對臺灣政治生態有了更深一層的認識。同時,這也提醒著人們,無論是在何時何地,都不能忽視法律的重要性,任何違法行為都應該受到應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