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虹口法院”)審理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離婚案件,并向雙方當事人發出《關愛未成年人提示》(以下簡稱《關愛提示》),旨在加強法律意識,促進親子關系和諧發展。
據了解,2012年,阿偉和阿佳自由戀愛后結婚,婚后生育了兩個女兒。阿佳主要負責家庭家務,而阿偉則在外經營一家小型工廠來維持家庭生計。然而,在婚姻生活中,由于家庭瑣事經常引發爭執,導致夫妻之間的感情出現裂痕。最終,阿偉于2024年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并明確表示愿意獨自撫養兩個女兒。
面對這一情況,阿佳表示同意離婚,但她并無穩定的工作,且無經濟收入,因此她決定放棄撫養兩個女兒的權利。同時,阿佳還提出,由于自己沒有經濟能力,所以也不愿共同負擔兩個女兒的生活費用。
對此,上海虹口法院進行了詳細調查并聽取了雙方的意見。法院發現,由于雙方未能就子女撫養權達成一致,加之各自對于子女撫養責任的推諉態度,使得雙方均不愿意承擔子女撫養的責任。
為了確保孩子們的成長環境健康和諧,上海虹口法院依法對雙方的離婚訴求予以駁回。此外,鑒于雙方對于子女撫養責任推諉的行為,法院還向雙方發出了《關愛未成年人提示》,以期他們能夠擔負起兩個女兒的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法定職責,從而幫助孩子們建立健全的心理狀態,營造一個安全、溫馨的成長環境。
法院指出,作為父母,應當承擔起對子女的撫養、教育、保護責任,無論是在物質層面還是精神層面。在離婚案件處理的過程中,雙方若不能及時妥善解決子女撫養權的問題,則可能導致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受到負面影響,甚至產生心理陰影。因此,法院建議雙方應認真審視子女撫養問題,尋求更為妥當的解決方案,以免影響孩子未來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