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被保姆摔第二百六十條【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員,情節嚴重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則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告知的情況下進行報復性虐待或因強制和威脅無法告發的受害人,適用本條第1款規定。
第二百六十條之一【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有疾病的人以及殘疾人士負有監護、看護義務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極其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單位犯此罪,應對單位判處罰金并追究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根據第一條情形,如果受害者有能力而未報告,則不適用此條;但是,在遭受強制或恐嚇不能自衛時,則可以適用本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