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調查過程中,針對謝橋煤礦的礦長、書記、總工程師以及安全副礦長等人,對19名責任人給予了黨紀政務處分、行政罰款、暫時取消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合格證。
其中,煤炭企業分公司書記被判處五年內不能擔任任何生產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對于淮河能源控股集團副總經理、安全環保總監、安全監管部部長等五人,分別因為違規處理問題被給予了政務處分。
此外,阜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的四名黨組成員和總工程師由于煤炭工業科科長的行為受到了政務處分。
在調查過程中,針對謝橋煤礦的礦長、書記、總工程師以及安全副礦長等人,對19名責任人給予了黨紀政務處分、行政罰款、暫時取消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合格證。 其中,煤炭企業分公司…
在調查過程中,針對謝橋煤礦的礦長、書記、總工程師以及安全副礦長等人,對19名責任人給予了黨紀政務處分、行政罰款、暫時取消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合格證。
其中,煤炭企業分公司書記被判處五年內不能擔任任何生產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對于淮河能源控股集團副總經理、安全環保總監、安全監管部部長等五人,分別因為違規處理問題被給予了政務處分。
此外,阜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的四名黨組成員和總工程師由于煤炭工業科科長的行為受到了政務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