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報警稱自己車輛被損壞。警方接到報案后迅速趕到現場進行處置。經過詢問雙方當事人、調取監控等程序,警方最終查清了事件的真相:當天下午16時16分,一名男子張某某酒后在長融街上行進時,不慎觸碰并敲打了停靠路邊的一輛黑色Jeep越野車,遭到了車主羅某的制止。然而,張某某仍繼續前行,并導致車輛右側擋泥板出現劃痕。羅某隨即駕車追趕,試圖找到肇事者。在追趕過程中,張某某與羅某發生了言語上的沖突,并進而升級為肢體沖突。
當警察趕到現場時,張某某依然拒絕接受任何調查,且不聽從勸說強行離開了。面對這種情況,警察決定對其實施口頭傳喚,但因為張某某的行為已經構成了違法,無法對其進行有效的傳喚。無奈之下,警察只能通過強制手段將其帶走。
之后,警察再次試圖將羅某以及她受損的車輛一同帶到派出所接受調查,但由于現場圍觀群眾過多,交通擁堵,使得這一過程極為不便。在這種情況下,警察于17時35分駕駛警車將羅某帶回了派出所。
目前,張某某和羅某已經就此事達成了諒解,并簽署了《治安調解協議書》,表明雙方愿意就此問題進行和平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