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近期曝光了一起關于“一口價”黃金飾品的騙局。據報道,一位廣東的黃女士到一家珠寶店購買了一個標榜為“一口價”的黃金戒指。然而,在購物的過程中,店員告訴她只有購買之后才能進行稱重。
最后,她以1695元的價格購買了這個戒指,但是在回家后卻發現戒指的克重僅有1.39克,平均計算下來每克價格高達1219元。黃女士對此非常不滿,于是向珠寶店提出退貨的要求,但是遭到了拒絕。
類似的事件也不乏其他地區發生,如江西省的一位李女士購買的“一口價”金飾的克重比實際要少近40%,這一現象引起了廣泛關注。對于這樣的“一口價”黃金飾品,是否應該明確標注其克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