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郭先生反映,他的兒子在2022年4月遭到四名未成年人的毆打,導致輕微傷和九級傷殘。雖然法院只判決了一名被告人有罪,并判處了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的刑罰,緩期兩年執行。另外兩名未成年打人者當時還未達到法定年齡限制。
據郭先生表示,他們的兒子在這起事件中受到了嚴重的傷害,而且這些未成年人的行為也給他的家庭帶來了巨大的經濟負擔。他們希望法院能夠對他們兒子的案件給予更嚴格的懲罰。
對于這起案件,郭先生的家人已經向四名打人者的家庭提出了賠償請求,但至今還沒有得到任何回應。由于家庭經濟狀況較差,這筆款項暫時還無法支付。
目前,檢察機關已對其他三名被告人的行為作出了不起訴決定,并獲得了郭先生的同意。盡管這是一起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但在法律面前,任何人都應該受到公正的對待。如果情況允許,我們將會繼續努力爭取對受害者的合理賠償。